关于刑事
二审被
发回重审案件的开庭日期及暂定时间尚未在法律上进行明确规定。然而,根据常规操作流程,发回重审的案件将由原先审理此案的基层人
民法院依法受理并重新核算审理周期。通常而言,相关法院在收到发回重审的案件后,应当于一个月内展开法庭审理程序,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如期开庭,最晚也应当在一个半月之内完成庭审阶段。在极少数特殊状况下,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或决定,还可再次予以延期一个月。而最终决定庭审日期时,通常还会充分考虑到案件的复杂层次、所需
证据的收集难度以及本院工作调配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您需要了解某具体案件的确切
开庭时间,我们建议您主动与负责审理该案的相应法院取得联络并进行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