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处于
取保候审阶段的被告人而言,法院通常会在开庭之前向其本人以及聘请的
律师进行正式的通知。这项规则旨在确保法院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活动,并确保被告人及
辩护人能够具备充裕的时间来为应诉做好充分的准备。然而,具体的通知方式则可能根据不同的
案件类型和审理地点而有所差异。依照惯例,
传票通常会通过
书面形式或电话通告的方式,提前预告至被告人手中。但在某些特殊事例中,由于案件的紧迫性或者是其他法定理由的存在,通知时间往往会相应地被适当压缩或延长。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倘若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决定变更联络方式或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时,务必及时通知当地的司法机关,以避免因为无法收到传票致使开庭事宜遭到耽误,进而引发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