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享有的
代位权行使的范围应当严格遵照债权人所持有债权的限度。详细而言,这其中涵盖了
主债权以及其所产生的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为了实现债权而必须支付的相关费用。若有两位或多位债权人共同以同一笔
债务人为被告提起
代位权诉讼时,人
民法院有权对这些案件进行
合并审理,并将各个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汇总计算。此外,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承担。然而,在代位权诉讼中,倘若债权人取得
胜诉,那么
诉讼费用则由
次债务人承担,并且该费用将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代位权的行使需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并且必须通过
诉讼程序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