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境况之下,首要之举便是依赖于一系列切实可靠的
证据以证实被告实施了
盗窃行为。这些证据包括
物证与
书证两方面,前者诸如失窃物品之类的实物证据,后者则涉及诸如相关交易记录等书面文件。此外,
证人的证词亦是重要的证据来源,同时还可考虑利用视听资料等多种形式的证据来充实证据链条。若有监控录像捕捉到盗窃行为的现场画面,抑或证人亲眼见证,那么这些逼真的影像和亲身见闻便具有强大说服力,足以成为有力的证据。除此之外,警方便会借助各种技术手段进行深入调查,例如追寻嫌犯的行动轨迹以及查阅通讯记录等方式来寻找更多的线索。在公正严谨的司法程序之中,检察院将根据所得的证据对被告人的
违法行为提出
公诉,由法院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全面而客观的评估和判断。即便被告人矢口否认其不当行为,只要证据确凿充足,且能够构成相对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其
犯罪事实成立,那么依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