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系的方式主要划分为行政拘禁、
刑事拘禁以及司法拘禁三类。其中,行政拘禁作为一种行政性制裁手段,其基本上并未涉及到启动
诉讼程序进行追究;然而,刑事拘禁却是一项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情况下在实施之后的 3 个自然日内将会向检察机构提出申请,等待检察官依法做出
批准逮捕或是不予批准逮捕的决策。如遇特殊情况,经特殊审批也可延长至 1 - 4 个自然日后提交审查,同时对那些具有
流窜作案、频繁作案或团伙作案特征的重大嫌疑人来说,申请批准逮捕的时间还可以进一步延长至 30 个自然日。尽管如此,检察官仍然有义务在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请求后的 7 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断。至于案件是否进入
诉讼环节,则将根据案件的
证据链条及
犯罪情节等多项因素进行判定。若检察官经审查判断认为证据充足且
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便会向法院提出
公诉主张。总而言之,
拘留之后的具体程序与期限的安排往往并非固定不变,需结合多个层面的综合性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