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即便聘请了
律师作为代表,原告也并未被明确要求亲自出席
诉讼程序。然而,如果发生了特定情况,原告必须亲自参与庭审。以
离婚案为例来说,除了患有表达能力障碍等特殊疾病外,原告本人均需亲身参加庭审过程。对于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出庭的原告,必须向法官
递交书面陈述申明。而在普通民事案件中,若原告无故拒绝接收到法庭通知,或是未经法庭允许擅
自离场,法院通常会将其视为自动
撤诉处理。但是,若是被告提出反诉请求时,就需要考虑作出
缺席判决这一方案。总体而言,是否需要原告亲自到庭,这取决于该案件的性质以及具体状况。建议您在事先同
代理律师进行详尽的沟通,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影响进行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