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可分为三种类型:即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及
司法拘留。在行政拘留方面,其法定时效通常不会超出十五天,若需合并施行同一
处罚时,则最长不得超越二十天,且此期间应自行政拘留处分之日起算。而对于刑事拘留而言,其法定时效通常为十日,但在特殊情况下,如
犯罪嫌疑人具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者
结伙作案等重大
犯罪嫌疑,可以依法将
拘留期限延长至三十日。至于司法拘留的期限,一般为十五日以下,始于决定实行拘留之次日开始计算。值得关注的是,以上各种拘留方式因其性质与应用条件各异,决定机关亦有所区分。就具体天数的计算,须依循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实际情况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