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交警大队何时将
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往往受到案件复杂度的直接影响。一般的原则是,对于那些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完毕之后就应当将案件
递交到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并向法院
提起公诉。对于交通
肇事罪这种特殊的
犯罪类型,依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的调查时间不应超过两个月的期限。但是,对于那些情节较为复杂且预计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的案件,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将调查期间延长一个月的时间。然而,对于一些重大而又复杂的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有权批准或决定将调查时间再次延长两个月。此外,如果案件涉及可能被判以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等重罚的
犯罪分子,根据有关法律条文,还可以依法再行延长两个月的调查时间。因此,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时间的长短还需要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才能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