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金额较小的
民事纠纷,原则上我们无法在小额
诉讼程序中提出
管辖权异议。这种
诉讼方式具有便捷、快速的特点,目的在于有效地处理那些较为简单的民事争议。依照现行的
法规以及司法经验来看,小额诉讼程序实行
一审终审制,这就直接导致了对管辖权异议的约束性限制。然而,假设出现了严重违反
管辖规则或对案件公正审理构成重大风险的特殊情形,那么我们还是有微乎其微的机会去争取重新划定
管辖权,但是这种情况下能够
胜诉的希望较为渺茫。总而言之,在正常的操作流程当中,在小额诉讼程序中提起管辖权异议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因此,
当事人应当把精力集中放在收集有关案件实际情况与
证据的信息,为应对可能的诉讼做好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