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久前实施
盗窃行为随后又主动归还
赃物且积极
自首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两种行为将被赋予从轻或减轻惩罚的权利。所谓“自首”,即是
犯罪行为发生之后,
当事人能够自动向司法机关
投案自首,并且如实供述其所犯下的所有罪行。与此同时,“归还赃物”也充分体现了罪犯的诚心忏悔之意。为了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法庭将会全面审查盗窃财物的价值、
违法手段以及所带来的恶劣影响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假设案情中盗窃所得金额相对较少且
犯罪情节较轻,再加上上述两类有利条件,那么罪犯很有可能被法院判决接受
管制、
拘役甚至是仅处以
罚金的
刑事处罚措施。但是,若盗窃财物的价值较大或者属于巨额盗窃范畴,那么即便存在这类从轻情节,当事人仍然可能需要面临
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只不过
量刑期限相比之下会相对较短而已。总的来说,主动归还赃物以及主动自首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减轻罪犯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具体的量刑结果还要根据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由法院进行合法而审慎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