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严谨完善的法制体系架构之内,凡年满十二岁且尚未满十四岁之人士,在有意或蓄意杀害他人、伤损身体并导致他
人死刑、严重残疾,或采用极度残酷手段使他人遭受重度
伤残之情形时,该行为性质极其恶劣,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权威审核与追溯认定,应当对其追究
刑事责任。然而,对于没有触及以上目标严
重犯罪的一般轻微
违法行为,我们将采取以教育感化为核心,配合恰当的挽救措施的综合方法来处理,同时也要求家长作为
监护人应承担起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在公安机关
治安管理层面上,这类
未成年人可能会面临某些例如
警告、罚款等具体的
治安处罚措施,但绝不会被处以
行政拘留。概括而言,针对此类法定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我国法律所遵循的
基本原则是既要充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又要重视对他们的教育和矫正工作,从而促进他们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