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正式提出阅卷请求时,一般需准备如下文件资料:1. 律师的执业证书,其主要目的在于证明律师在此次请求中的合法身份以及具备从事该业务的许可资质。2. 来自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此类文件一般是由律所在内部制作并签发的正式函件,用以阐述律师接受此项委托处理该案件的明确事实。3. 由委托人自愿签署的委托授权书,通过这份文件,委托人将对该律师的
代理行为予以授权确认。4. 如果请求涉及的是法律援助案件,那么律师还需提交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作为补充。5. 律师冑出的关于阅卷申请的明确陈述,其中应包括申请阅卷的详细理由以及具体需求。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司法机构对于申请阅卷的规定各异,律师务必在正式提出请求之前,事先与当地相关司法机构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准备妥当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从而使阅卷工作得以顺利有序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