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审理案件所需要的时间长短,往往取决于该案件的复杂性质与势态。一般地说,若是性质相对较为简略的
刑事案件,大概能够在一至两个月的时间段内告一段落;然而,若遇上卷帙浩繁的事务,则该过程可能会演变成数月乃至更漫长的时光。当案件进展到审查
逮捕阶段时,检察院必须于七天之内做出是否
批捕的裁定,而对于那些进入到
审查起诉环节的案件,检察院也同样应在一整月内做出最后决定,若案件过于复杂、牵涉过多,则可将期限延长15日之久。然而,如若案件需进行补证调查工作,每次所需的
补充侦查周期规定为一个月,且以两次为上限。在补证调查工作完成并移交检察院之后,检察院须重新审视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加速处理案件。但是,具体的结束时间还是应对
证据情况、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考虑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