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审理完毕之后,取保候审的是否解除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最
终审判结果。若法院做出判决宣告被告人均属无罪而不予
刑事处分或给予其无需实质性的监禁作为惩罚的
缓刑等相关法律后果,例如,俗称为“
监外执行”,则在该判决正式生效之后,取保候审措施便自动失效,不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效应。反之,如果法院判定被告人为有罪并处以实体性
刑罚,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后,法院应发出执行令状,将被告人依次移交给相关司法机构进行实际
强制执行,至此,取保候审亦将同步宣告解除。除此之外,倘若在取保候审的
有效期内,
司法机关察觉到不应再对
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刑事
追责,抑或是取保候审的期限正式告罄,相关
司法部门也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实时
解除取保候审状态。在解除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执行机关需要专门制定解除
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通过
书面形式向被赋予了取保候审权利的一方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各类机构作出通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