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之下,代位求偿之权益可对抗次级
债权人。所谓
代位求偿权,乃是指在
债务人类似故意或过失地忽视其所拥有的针对第三方权利的行驶并带来债权人的债权损害之时,为了确保自身之债权得以保护,债权人可以自我名义,替代债务人来行使该债务人对第三方的权利。若符合法定之条件,且发现债务人为其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之间的
债务履行存在瑕疵,负债人又未能采取适当措施主张自身权益,此时,债权人便有权力依据法律规定,向次债务人提出代位求偿请求。然而,若次债务人亦对他人(即次次债务人)负有到期之债权,且此过程符合代位求偿的法律
法规要求,则债权人同样有权向次次债务人提出此类代位求偿申请。在此过程中,依然需要注意的是,实现代位求偿权益通常需满足各种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例如
抵押合法性、债务人间接违反其债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