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中的
二审开庭地点并不必然设在中级人
民法院。二审法院的司法
管辖权实际上取决于首审判案法院的行政级别以及相关案件的独特性质。通常情况下,若作为初审者的基层人民法院具有该项审理权限,那么通常情况下,二审将交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处理。然而,亦有一系列较为特殊的状况,如涉及重大国际事务的案件以及对特定区域产生重要影响的案件等,其
一审即在于中级人民法院,因此,此类案件的二审很可能会被转移至高级人民法院处理。除此之外,亦存在着一部分基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专属
管辖案件,这些案件的二审法院确定方式也将会因情况而异。总而言之,我们无法简单地断言所有
民事诉讼二审必定于中级人民
法院开庭审理,必须针对每一起具体案件进行详尽的分析和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