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0天的期限自执行当日起计量。“刑事拘留”系指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若遇法定紧急状况,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可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
法律强制措施。计算
刑事拘留的期限时习惯上均以日为单位进行计量,并且期间起始之日及次日不计入期间之内。例如某位人士在1月1日遭到刑事拘留,则
拘留期限应由次日即1月2日起算,直至1月31日共为期30天。然而需特别提醒的是,倘若针对
犯罪嫌疑人存在
多次作案、
流窜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等重大可疑行为,拘留期限则可依法延长至37天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