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诉前
财产保全,通常由与被申请财产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相关人员提请申请。此处所指的“相关人员”即为与被申请财产有着紧密利害关系的
当事人。当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之际,申请人须向法院提交精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详实的保全请求以及相应的
担保。设立担保的初衷在于确保若
被申请人因此次
保全措施而受到损害,可获得相应的
赔偿。值得强调的是,申请人务必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法提
起诉讼或
申请仲裁,否则法院将会解除保全措施。总而言之,诉前财产保全乃是一项紧急的法律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藏匿财产,从而
保证未来生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