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
取保候审的期间内,倘若未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便不能擅
自离境前往他省。取保候审是国家为了保障
诉讼的进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
刑事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相关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并且享有一定的权利及活动限制。通常情况下,他们需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在未经执行机关许可的前提下,任何人都不得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或县;倘若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了变化,那么应当做到在24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如实汇报;在接到
传唤时,应当准时到案,不得拖延;严禁采用任何形式阻挠
证人作证;同时也不允许毁损、
伪造证据或者串通
犯罪嫌疑人相互供认罪行。若确实有离境他省的必要性,应当向执行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且只有在获得了批准之后才能离开目的地省份。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可能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剥夺、
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变更为
羁押等严峻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