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
监视居住的过程中,原则上是允许申请更换监视居住地点的,但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通常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中;若无固定住所,则可在指定的居所进行。然而,当涉及到涉嫌
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者恐怖活动
犯罪时,若在家中执行可能会对侦查工作造成阻碍,那么经过上级公安部门的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如果原来的监视居住地点存在着影响日常生活、不便监管等合理因素,被监视居住者有权向
执行机构提交更换申请。执行机构将对申请的理由是否充足且合法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值得注意的是,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绝对不能选在
羁押场所或者专门的办案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