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十日后能否获得
取保候审的批准,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依据多项因素进行评估。
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是能够单独适用的
附加刑;嫌疑人或被告可能触犯的
刑法罪行涉及到
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期范围,然而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社会
公共安全受到威胁;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只要这样做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的风险;当嫌疑人或被告人的
羁押期限已经达到法定时限,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当然,如果
犯罪行为的情节较为轻微,且嫌疑人或被告人对于自身的罪行持有积极的认罪态度,同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较低,那么他们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可能性将会增大。
但是,如果犯罪行为的性质极其恶劣,对社会产生了广泛的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干扰后续调查工作的开展,那么申报取保候审将变得相当困难。
因此,最终能否成功申请取保候审,还须由负责该案件的办案机构根据实际案情做出专业且公正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