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返
还手续,通常由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负责处理。
当取保候审的
期限届满之际,若被取保候审人并无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例如未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那么执行机关便应在解除对其采取的取保候审、
变更强制措施或执行
刑罚的同时,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其全额退还
保证金。
在此过程中,您需携带相关的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
取保候审决定书等资料,前往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进行办理。
请务必遵循该部门的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保证金的返还事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地区差异以及案件具体情况的不同,保证金的返还时间与程序也会相应地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