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规定,
有期徒刑这一
刑罚的
执行期限通常以六个月作为起点,而上限则设定为十五年以下。
然而,在处理
数罪并罚的情况之时,如果所涉刑罚的总和未达到三十五年这个数值,那么最终的最高刑期也不得超越二十年;反之,若是总和刑期达到了或超过三十五年,那就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因此,在单一罪行
被起诉的情况之下,有期徒刑这一刑罚的最低判决期限为短短的六个月。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实际的刑期裁定往往会根据
犯罪行为的事实真相、性质特点、情节轻重以及对整个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和综合衡量,然后由宪法赋予权利的人
民法院作出公正且符合法律精神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