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到警务人员传送的
传票之际,被告方需根据所规定的时间准时抵达指定地点出庭。
通常情况下,传票的
有效期不会超过十二个小时;然而,若案件性质极其严重且错综复杂,以至于需要采取
拘留或
逮捕等严厉措施,那么传票的有效期则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倘若被
传唤者无充分理由拒绝接受传唤或是逃避传唤,公安部门有权依法实施
强制传唤。
被传唤者有责任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严格遵守
传唤时间,并如实陈述相关事实情况,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当收到传唤通知时,请务必及时安排时间前往,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同时
保证法律程序得以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