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日。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涉及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
结伙作案等重大
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四日乃至三十日。
此外,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
被拘留者进行
逮捕,应在
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人民检察院则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从刑事拘留开始,经由检察院审理此案,一般的最长时间可达三十七日。
但请注意,实际流程中,由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