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被告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方可采取
反担保措施。
所谓反担保,即是为了确保
债务人为
担保人在未来若须承担
担保责任之后对其进行追偿时,所享有的权利得以实现而预先设定的一项
担保制度。
反担保是一种独特且独立存在的
法律关系类型。
然而,当原
担保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将反担保设为担保内容的时候,或者说反担保的实施有可能对此前原告在原有法律关系中的权益造成影响的情况出现,则可能须经由原告予以认可或遵守相关协议规定方能进行。
但是,如并无上述特例情形发生,被告便可依据自身意愿自行决定设置反担保,以此来加强其自身的信誉保障能力。
总而言之,需根据原担保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及反担保措施对原有法律关系产生的实际影响等多个因素,全面评估被告采取反担保行为是否应征得原告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