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被告人可依法选择请指派
律师参与庭审过程,而不亲自到场。
然而在此类情况之外,对于某些特定类型以及具有高度人身关联性的案件,例如
婚姻纠纷、
子女抚养权争端及老年人
赡养问题等,被告人则须亲临法庭,以积极参与并维护自身权益。
若案件性质便于被告人缺席庭审的前提之下,其
委托律师亦有权代为就案情发表抗辩、质疑辩方
证据的合法性、陈述主张等法律行动。
尽管如此,被告人若未出席法庭审理,无疑将对法官全面了解案情实情和评估被告人行为态度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
因此,究竟应否出庭审理案件,或需依据案件
类别、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规定等诸多因素予以综合考虑和决定。
作为被告人,务必慎重分析与权衡不出庭可能引发的优劣得失,同时与所聘律师进行深入沟通与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