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强制措施领域,
取保候审与
拘留便是其中的两大手段。
一般而言,拘留并非取保候审的必要前置程序。
拘留措施的运用主要集中于紧急状况之下,以及针对现行
违法行为者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短期性强制手段。
相较之下,取保候审这种
刑事诉讼阶段的配套制裁,旨在使司法部门得以责令
涉嫌犯罪的嫌疑人与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缴纳
保证金以确保其不逃脱或者阻碍侦查、
起诉及审判工作的进行,并且
保证嫌疑人能在接到通知时立即出庭参与审理。
具体应采用何种方式,如拘留后再执行取保候审,还是在初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直接使用取保候审,皆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及
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社会风险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加以衡量与权衡。
部分案件可能更适合直接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然而其他案件可能需要先行拘留,其后依据案件发展进程及其个人情况调整为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