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应折抵刑期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一般而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应予相应地从刑期中予以抵扣。
例如若被判处
管制,则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再如,假设被判
拘役或
有期徒刑,那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即可折抵刑期一日。
然而,当涉及到在住所内进行的
监视居住时,由于并未对人身自由程度施加明显束缚,所以通常并不适用于折抵刑期的计算方式。
这种规定的设立初衷在于对
刑事诉讼中所实施的强制性措施与最终判决的
刑罚之间进行必要且适当的平衡,以保障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