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条文,
律师是有权利前往监狱会见正在服刑中的罪犯的。
在此过程中,律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以便为自己的请求提出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执业许可证、律所开具的介绍信、委托书及罪犯
家属的关系证明文件等等。
作为审批者的监狱方必须在接受这些申请材料后的四十八个小时之内,合理地安排会见时间并发出通知。
在大多数情形下,律师的会见会选择在监狱内部的合适场所进行。
然而,值得提醒大家的是,如果
犯罪分子在狱中出现了任何违反条规或者正处于严格管理的阶段等特殊状况,监狱方有权利暂停律师进行的此类会面。
基于上述所有规则和条件的考虑,只要遵循了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律师始终都享有会见罪犯,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