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债权人并无法独立地直接向第三方提出
法律诉讼请求。
然而,若符合特定法律范畴中的“
代位权诉讼”规定,债权人便有权利为此类案件寻求司法救济。
代位权诉讼得以正式启动的前提条件包括:
债务人未能尽责行使其所拥有的到期债权,给债权人带来了利益上的损害;且该种债权已离履行期限不远;最后,债务人的该项
财产权益并不属于他私人专属的范围之内。
只要债权人能够正确地证明上述各项条件已经达到并且符合相关法律程序的要求,那么便有权向法庭提交代位权诉讼申请书,并在适当的时机以自我的名义向涉及案件的第三方主张应有的权利。
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债权人行使
代位权的行为,其范围务必受到债权人自身合法债权的限制。
另外,当债权人展开代位权行动时产生的相关必要费用,应当由作为被告的债务人负责承担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