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条款规定,年纪满16 岁之人,对于应负担的
刑责范围负有全责。
年满 14 岁未达 16 岁期间者,若涉及
蓄意谋杀、
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或死亡、强暴、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亦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至于年满 12 岁尚不足 14 岁的人群,若其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并导致受害者死亡或采用极其残忍手段导致他人重伤乃至全身严重残疾,且其情节恶劣,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审查批准进行追究时,这类人群也需对其所行
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如未达到 12 岁的青少年,无论他们实施了何种类型对社会有害的行为,都不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溯。
值得注意的是,
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可能会随着具体事例情况和相关
法规政策的变化而产生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