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乏确凿
证据的前提下,通常来说公安机关并不会对任何
涉嫌犯罪者展开强制性的人身拘
禁行动。
然而,当面对某些严重且紧迫的突发状况时,公安机关有权依照相关
法规,对正在实施
违法行为或具有重大
犯罪嫌疑之人,采取在“紧急情况”之下的有限度的临时性
刑事拘留措施,但此类
拘留期限通常较为短暂,一般不超过 24 个小时。
若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仍然未能收集到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其罪行,则应立即解除对该
被拘留人员的
羁押。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任何形式的
拘留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不得任意妄为。
同时,拘留的执行还需具备一定的证据线索,能够指向该名嫌疑人可能涉及的
犯罪行为,而纯粹基于无证据的怀疑而实施的拘留显然是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