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出具调解书所需的时间以及开庭次数,其实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尺度可以衡量。
通常情况下,假如案件的主要事实脉络清晰明了且各方间的争议点相对较少,那么在进行调解程序时若能成功达成一致意见,便有可能快速地拿到调解书,甚至无需进行多轮庭审。
然而,若是案件涉及的内容较为繁琐深奥,当中所激起的矛盾分歧较大,则可能不得不通过多次开庭来厘清实情,具体清双方存在争议的症结所在,进而再着手于调解工作,最终签订调解协议。
期间影响调解书及时出具的因素繁多,其中包括案件的
类别特性,
证据材料的完备程度,以及双方
当事人的积极配合程度等等。
至于具体的时限规定,尚须依据各个案件的实际情形,由相应的审理法院进行全面权衡与抉择方可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