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
民法院的常规工作流程并不包含适用
简易程序。
通常而言,简易程序主要被运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以及其下属的派出法庭,用以处理那些案情明了、权责界定清晰、纷争较小的普通民事案件。
相较之下,中级人民法院所处理的案情大多更为繁复,牵涉到的各项
法律关系以及涉及的利益皆不容小觑,因此往往需要更为严格、周密且全方位的审判程序来确保各方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维护司法公正的原则。
然而,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倘若符合相关法定条件并且获得上级法院的许可,或许仍有可能使用简易程序予以处置。
尽管如此,这样的情形实属罕见。
总的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