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取保候审人员应当遵守相应的行为准则,不得任意出行。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严格的
刑事法制度,被取保人必须严格恪守相关规定。
未经
执行机构许可,被取保人员不得擅
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区域;如因个人原因导致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务必于二十四小时内向负责执行的机关进行报告;在接受
传唤时,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同时,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的活动;也不能蓄意销毁、篡改
证据或串通口供。
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已缴纳的
保证金将被部分或全部没收,并根据具体情节,责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
担保人,或者采取
监视居住、
逮捕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