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在法庭上提起反诉之后,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是否继续
开庭审理的决策。
这里所说的反诉,即在已经展开的
诉讼程序中,作为本诉被告的
责任人以原本诉的原告人为被告人,向法庭提出与其自身承担的本诉相关联的独立主张。
如果以上述反诉的事实以及理由皆十分明确,并且所提供的
证据具有充分可靠性,同时也能避免对庭审过程的常规秩序和效率产生过大影响的话,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决定进行
合并审理,从而保持庭审的持续进行。
然而,若上述反诉涉及到复杂的实质性问题或者需要更多的准备证据以支撑其观点时,法院为了确保多个
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公平性,可以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期限,并选择另外安排庭审的时间,以便能够更加全面地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法庭是否决定在庭审现场继续审理反诉,主要取决于法院对于整个案件全局状况的综合性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