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代位权诉讼时效是否会导致执行中止这一问题,我们应该明确指出:一般情况下,这两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代位权诉讼指的是
债权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前手
债务人行使权利的一种法律手段。
当
诉讼时效期间结束后,债务人有权获取时效
抗辩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触发执行中止。
若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次债务人发起代位权诉讼,则
诉讼时效将被视为中断处理,从
诉讼进行中和有关程序终结之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应重新开始计算新的起算日期。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执行中止往往还需满足诸多特定条件,例如申请人表示愿意延迟执行、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提出了具有充分理由的异议等等。
因此,仅仅因为代位权诉讼时效问题本身,通常并不能作为执行中止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