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第二次审判并不适用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主要是针对由基层人
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所负责审理的案情清晰明了、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而设立的。
然而,第二次审判作为对第一次审判结果的审查和监督环节,其所涉及的案件往往具有更高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因此需要更为严谨和全面的审理过程。
在此类审判中,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其中包括对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多个方面的深入研究。
为了充分保障
当事人的
诉讼权益,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法院通常会采取普通程序来进行审理。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并且经过法院的批准,也存在例外的可能性,但是这种情况实属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