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诉所产生的费用,其收取水准及原则与原讼案件保持一致。
一般而言,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反诉费用并未享有任何优惠待遇,即不会被减免一半。
所谓反诉,就其本质来说是被告方在既定的
民事诉讼进程之中,选择将原本是原告的对方
当事人作为被告,向法庭提交一份与原诉具有紧密关联性的独立反请求。
至于反诉案件的受理费用,其缴纳标准则根据
起诉的性质以及
涉案金额的大小而定。
然而,仅在特定的情况下,如
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或通过调解方式达成和解等情况,
诉讼费用才有可能依法减免一半,但在普通程序中的反诉费用,一般并不存在减免一半的可能性。
具体的收费标准仍需结合案件的性质、
标的额的大小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才能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