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
法规之要求,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事宜通常应于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予以办理。
倘若被取保候审人员在这期间并无任何
违法违规举动,待取保候审期满之时,便可凭借本级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所出具的解除
取保候审通知书或相应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
保证金。
一般而言,当解除了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决定之后,执行机构将会及时以
书面形式告知指定银行将上述相应保证金予以退还。
然而,退还的实际日期或因案件处置进程、银行内部工作流程等多个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差异。
若超过预期时间仍未能收到退还,
当事人有权向相关执行机构提出查询以了解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