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明文规定,凡年满十六周岁之成年人,实施任何
犯罪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者,若触及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重罪范畴内,也须依法受到刑事
追责。
此外,已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之
未成年人,如果涉及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行,导致他
人死亡或使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极其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后进行追诉的,亦应承担
刑事责任。
然而针对青少年进行
刑事审判时,应该给予尽可能的宽大处理,实施轻罚甚至
缓刑。
刑事责任年龄的这一规定之根本目的在于寻求打击
犯罪与保护青少年权益之间的适当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