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查阶段,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原则,
律师暂时无法获取对案件至关重要的
案卷资料。
这是因为在此阶段的
证据材料被视为拥有高度的机密性,必须予以保护。
直到案件进入到
审查起诉环节之后,
辩护律师方能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查阅、摘录及副本制作案卷中所有涉及到该案件的文件资料。
尽管在这一阶段,律师并不能直接接触到这些重要资料,但他们依然有权利向负责侦查工作的机关询问关于
犯罪嫌疑者涉嫌何种罪行以及与案件有关的详细情况;同时也有权同被告人进行面对面交谈,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建议,
代理被告人提出控诉、
申诉等行动,以便全力维护被告者的各项法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