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适用
取保候审措施并非必然导致
逮捕令的颁发。
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司法机关将持续开展针对案件相关资料的收集与调查、被告人行为的审查以及对可能涉及到的
刑事违法行为追究责任等各项工作。
一般而言,若在此期间内发现了
行为人涉嫌的新的
犯罪事项、存在违反取保候审严格约定的行为、或者案件层面出现了重大的变动情况,则很有可能会下令执行
逮捕手续。
然而,何时给予逮捕令的决定,其时间节点往往无法精确预估和确定,受制于许多复杂的考量因素,包括案件的侦办进度、
物证及
书证收集的完整性等等。
通常来讲,在案件进入侦查过程中,
执行期限不得超过 7 个月的法定上限;而进入
审查起诉程序后,该期限在理论上可以延展至 6.5 个月;在临近审判之时,最长的期限亦不可突破 20 个月的规范设置。
必须强调的是,在这个问题上,并不能提供一个具体且精确的逮捕令下达时间,这需要根据各案的实际情形来深入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