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
拘留期限至30天的开始时间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一般会从公安机关正式做出延长拘留期限的决定那天开始进行计算。
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公安机关对依法进行
拘留的人员,倘若发觉其有必要采取
逮捕手段的,必须在拘留期限达到了三日内,书面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请求。
然而特殊情况下,上述申请的审查批准期限可适度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
至于罪行严重且
流窜作案、多次犯案或伙同他人进行
犯罪活动的嫌疑人来说,其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再延长至30个自然日。
在计算延长拘留到30日的具体天数时,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文书中所明确的起点时间,每日逐次累加,直至达到30个自然日为止。
期间如遇
法定节假日,则一般将之计入拘留期限之内。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最后一日恰逢法定节假日,则应当以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作为截至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