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
拘留时间的计算起点往往自
拘留决定正式施行的那一刻起算。
就
行政拘留而言,其时长是按日计算的,正常情况下被设定为 1 日至 15 日之间。
至于
刑事拘留的时限,则由公安机关向
犯罪嫌疑人发送的《
拘留证》揭开序幕,一般来说,其最长时限不会超过 37 天。
在计算
拘留期限时,我们必须明确,期间的起始时刻与当日并不计入期间之内。
例如,若某日上午 10 点钟开始实施拘留,那么当天并不能视为拘留的首日,而是要从次日开始计算。
另外,如果期间的最后一日恰逢节假日,那么应以节假日过后的首个工作日作为期满日期计算;然而,在犯嫌被
拘押期间,到期日应至期满之日止,不得因为节假日因素而予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