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罪犯在经历
刑事审判之后,并未直接进监服刑。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对于未成年罪犯的
刑罚执行,主要应遵循教育改造的原则进行。
当其
犯罪行为发生时尚
未满十八周岁,且被法庭依法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应对与该犯罪行为有关的记录采取密封保管的方式。
对于这部分未成年罪犯,在最终得到法庭依法判决后,将通常被安排前往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服刑。
但在极少数情形中,如被告人所涉罪行极端恶劣而必须入狱服刑,则需经过最高人
民法院的核准方可实现。
此举彰显出我国法律对青少年罪犯的特别保护以及通过教育改造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主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