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法律制度中,
拘留行为主要被视为
行政拘留类别,一般情况下并不涉及取保候审相关事宜。
然而,在
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若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受到拘留,此举便具有了强制性质,往往意味着启动的是取保候审这样一种重要的司法举措。
与此同时,行政方面的拘留作为一种针对违反
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等相关行政
法规的惩罚措施,其短期的期限特点使得执行之终即告终止。
那么假设这三天的拘留属于
刑事拘留类别,能否实现取保候审需要综合考虑众多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
犯罪的严重程度、情节属性、社会危害性大小及嫌疑人自身健康状况等等。
大体上说,假如犯罪轻微且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是采用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任何社会危险,那么就具备申请
取保候审的条件。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实质性的批准决定仍然由负责处理该案件的机构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