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
赠予方拥有
撤销权,且此项权利自赠予方知晓或应有理由得知撤销事由作出之日起,必须在一年之内行使。
然而,如果出现了法律明文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况,例如对赠予人或其
近亲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接受赠予者对于赠予人负有
抚养义务却未履行、违背了
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等,赠予方应该从知晓或者理应知道撤销事由发生那天开始的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值得注意的是,当赠予方的
继承人和
法定代理人得知或应有理由得知撤销事由发生时,他们也享有撤销权,同样需在六个月内行使。
若超过以上所述的期限,则撤销权将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