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取保候审的时长是依据累计计算法来确定的。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 12 个月,超出此期限便会视为无效。
在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时期、检察院
审查起诉以及法院审理三个环节中,若分别对
犯罪嫌疑人采用了取保候审措施,那么在每一个阶段中,
取保候审期限应当自实施取保候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时,总计下来的期限也将按照这种方法进行累积计算。
但是需要留意的是,倘若在此过程中的任何时候,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出现,例如没有经由相关部门许可擅自远离住处所在市区或县范围;又或者是在地址、公司岗位及联络方式上有所改变,却未能在24小时之内告知执行部门等,这些都可能导致已缴纳的
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额没收,同时还会施加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执行部门作出
保证书,表示自己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然后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提交新的
担保人,或是改为实行
监视居住或直接将其
逮捕。